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2021-09-29 09:00:47 978 聚信汇智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有关要求,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全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能力和水平,现组织开展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或属于我省或各市(州)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湖北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各市州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中至少有一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1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5%。

2.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三、组织实施

(一)推荐和初核。由市州组织企业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参考“佐证材料”(附件2)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二)审核公布。我厅组织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发布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三)申报方式。

1.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常态化申报,省经信厅定期通报各地申报情况,分期分批组织评审。

2.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http://223.76.245.150:18090/qyzjtx)。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自2021年10月9日开始上传,系统长期对企业开放,市州、县(市、区)经信部门及时审核。

市州经信部门初审核实后,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佐证材料无需报送,妥善保管,留存备查)。

(四)报送要求。

请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2022年2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请书纸质件(以上均为一式两份),邮寄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咨询电话:027-8778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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