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科经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区级奖励资金的通知

2022-04-18 08:42:05 995 聚信汇智

各相关企业:
       为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按照《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的通知》(武经开规〔2021〕5号)政策精神,现将2022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区级奖励资金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 在我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
      2. 2021年12月31日前首次入选财政部和工信部支持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
      3. 从未在区财政资金申领过同一专项资金奖励。
      4. 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办理材料
      1. 2022年度经开区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资金申报书
      2. 获评证明材料(工信部或省经信厅通知文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 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5. 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四、申报要求
      相应材料按照先电子版预审,后纸质版报送的顺序办理。
      1.“办理材料”中各项目按顺序盖章扫描成电子档(一个PDF文件)于2022年4月18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 接到电子版预审通过的邮件后,胶装纸质材料两份,封面写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胶装纸质版材料(盖企业公章)于2022年4月26日前提交至武汉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17号政策兑现窗口。
      3.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中 “支持与贡献相适应”“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在获得奖励后履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核算应在武汉经开区,且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武汉经开区科经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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