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专利登记簿副本和证明类文件,一般不允出具多份,确有需要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对于证书副本,应当由每一位共同权利人分别申请。对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请求制作多份时,必须同时提交说明和准备向外申请的国家名称。